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贝尼特斯想了很久,他还是决定用
攻来试试,对自己的球队,他是有些底气的,底气就是来自球队的锋线。
这一
,看看利
浦后防线就知
,那完全是让己方的短
暴『
』在敌人的枪
下,直白
儿说就是找死!
用
攻赢得胜利,说起来很简单,
起来却很难,在英格兰,能说
这样话的球队,球『迷』都能想到阿森纳和托特纳姆
刺,可看看阿森纳那条后防线,坎贝尔、图雷两名大将在禁区一站,那就是稳稳当当的防守,也就是说,实际上阿森纳也不是完全靠
攻赢得胜利,只不过是他们的球风偏于防守罢了。
唐杰克!
所以,贝尼特斯想来想去,还是用
攻赢得胜利更实在一些。
在皇家
德里是这样,到了
纳哥也是一样,他的
球效率非常
,可同样的,在他表现好的阶段,两支球队大
分输
火力都供给了他,所以他的
球才会多。
在利
浦,唐杰克掌控着球队至少一半儿的开火权,他的
球多,有一
重要原因,同样也是机会多,这样的两个『
』手就产生矛盾了。
而贝尼特斯所谓的‘用
攻去胜利’意义就在于此!
只要能
球这是前提,也是贝尼特斯的赌注。才
閣
用
攻赢得胜利,可行!
选择唐杰克并不是因为他的『
』门效率更好,事实上,贝尼特斯从没考虑过这
,因为他考虑也没用,球队的黑发小
已经在利
浦有半年了,而莫
特斯只是刚来球队,两人的机会一样的话,利
浦的球员肯定把球
给唐杰克,这
本毫无疑问。
唐杰克,就是贝尼特斯的底气:英超前二十二
打
三十五个
球的锋线杀手,不解释。切尔西有这样的『
』手吗?没有。
刺才真是用
攻赢得胜利的球队,在英格兰这是公认的事实。
在赛前,莫
特斯被留下的时候,贝尼特斯并没有说这个原因,他不可能告诉莫
特斯:“我后悔买你了,你现在最好认认真真当杰克的替补”这会让莫
特斯彻底对利
浦失望,于是,他只能委婉的说了另一个原因,那就是:“你还没有适应英超联赛。”
可是他作为唐杰克的搭档再好不错。
每次
攻机会只有一个,是给莫
特斯还是唐杰克?
那么拼防守呢?
罗什能在禁区里
引防守压力,有机会还能传球,再不济得到机会还能
球攻门,这样的球员和唐杰克搭档就很好了,因为
罗什不会抢唐杰克的机会,两人的私下关系很好,有机会的情况下,肯定是唐杰克得到最好的机会,
罗什只是战术意义上的前锋,仅此而已。
于是,
罗什得到了机会。作为一个战术意义更
重的球员,
罗什的个人能力并不
,他的优势就在于
、
以及个人综合素质,这样一个球员在一般球队可以当第一前锋了,可在利
浦,
罗什就只能打打战术替补。
唐杰克也同样如此。
那么,莫
特斯又有什么用?
开始的时候,西班牙人打算拿莫
特斯和唐杰克搭档双前锋。
贝尼特斯也非常了解唐杰克了,他觉得这个黑发小
的实力,已经完全超越了一般的前锋『
』手程度,他的心态、他的个人素质、他的创造力,全都是世界最
尖的,那么依靠这个黑发小
的『
』门,就能够打破切尔西球门了。
莫
特斯是个效率型『
』手。
听起来,这个搭
真的很不错,莫
特斯算是成名已久的
级『
』手了,他的效率是可以保证的,而且大赛经验也丰富;唐杰克则是个新晋『
』手,大赛经验不多,个人能力却好的
奇,这样的搭
真心很不错。但贝尼特斯在训练赛中就发现,莫
特斯太偏重于
球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