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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二十九章贝尼特斯vs穆里尼(2/2)

贝尼特斯想了很久,他还是决定用攻来试试,对自己的球队,他是有些底气的,底气就是来自球队的锋线。

这一,看看利浦后防线就知,那完全是让己方的短暴『』在敌人的枪下,直白儿说就是找死!

攻赢得胜利,说起来很简单,起来却很难,在英格兰,能说这样话的球队,球『迷』都能想到阿森纳和托特纳姆刺,可看看阿森纳那条后防线,坎贝尔、图雷两名大将在禁区一站,那就是稳稳当当的防守,也就是说,实际上阿森纳也不是完全靠攻赢得胜利,只不过是他们的球风偏于防守罢了。

唐杰克!

所以,贝尼特斯想来想去,还是用攻赢得胜利更实在一些。

在皇家德里是这样,到了纳哥也是一样,他的球效率非常,可同样的,在他表现好的阶段,两支球队大分输火力都供给了他,所以他的球才会多。

在利浦,唐杰克掌控着球队至少一半儿的开火权,他的球多,有一重要原因,同样也是机会多,这样的两个『』手就产生矛盾了。

而贝尼特斯所谓的‘用攻去胜利’意义就在于此!

只要能球这是前提,也是贝尼特斯的赌注。才

攻赢得胜利,可行!

选择唐杰克并不是因为他的『』门效率更好,事实上,贝尼特斯从没考虑过这,因为他考虑也没用,球队的黑发小已经在利浦有半年了,而莫特斯只是刚来球队,两人的机会一样的话,利浦的球员肯定把球给唐杰克,这本毫无疑问。

唐杰克,就是贝尼特斯的底气:英超前二十二三十五个球的锋线杀手,不解释。切尔西有这样的『』手吗?没有。

刺才真是用攻赢得胜利的球队,在英格兰这是公认的事实。

在赛前,莫特斯被留下的时候,贝尼特斯并没有说这个原因,他不可能告诉莫特斯:“我后悔买你了,你现在最好认认真真当杰克的替补”这会让莫特斯彻底对利浦失望,于是,他只能委婉的说了另一个原因,那就是:“你还没有适应英超联赛。”

可是他作为唐杰克的搭档再好不错。

每次攻机会只有一个,是给莫特斯还是唐杰克?

那么拼防守呢?

罗什能在禁区里引防守压力,有机会还能传球,再不济得到机会还能球攻门,这样的球员和唐杰克搭档就很好了,因为罗什不会抢唐杰克的机会,两人的私下关系很好,有机会的情况下,肯定是唐杰克得到最好的机会,罗什只是战术意义上的前锋,仅此而已。

于是,罗什得到了机会。作为一个战术意义更重的球员,罗什的个人能力并不,他的优势就在于以及个人综合素质,这样一个球员在一般球队可以当第一前锋了,可在利浦,罗什就只能打打战术替补。

唐杰克也同样如此。

那么,莫特斯又有什么用?

开始的时候,西班牙人打算拿莫特斯和唐杰克搭档双前锋。

贝尼特斯也非常了解唐杰克了,他觉得这个黑发小的实力,已经完全超越了一般的前锋『』手程度,他的心态、他的个人素质、他的创造力,全都是世界最尖的,那么依靠这个黑发小的『』门,就能够打破切尔西球门了。

特斯是个效率型『』手。

听起来,这个搭真的很不错,莫特斯算是成名已久的级『』手了,他的效率是可以保证的,而且大赛经验也丰富;唐杰克则是个新晋『』手,大赛经验不多,个人能力却好的奇,这样的搭真心很不错。但贝尼特斯在训练赛中就发现,莫特斯太偏重于球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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