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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所述,已涉猎于人生哲学,超过本文预定的范围远甚。然则不提
,则本文写作的目的,无所
代。在作者的
光中,前述矛盾,在大范围內则不成其为矛盾。亦以可说因其矛盾,更能与真理接近。因其渊博,故能容
。李老博士为科学家,可是有没放弃他思想的
系。他又皈依宗教,却不受
教条的束缚。今⽇国中企求实现科学技术现代化的过程中,当应得觉效法李公之
至多。
笔者在大学攻读时,已读及李公著述。初与此公以书牍接
,事在1967年。当时前任哥
比亚大学富路德教授(Prof盠盋arrington Goodrich)缄荐,李老博士嘱于五六年间,往英
一行,襄助其研究国中社会经济条件中束缚科学发展之
。这对笔者言之,实为天外良机。其唯一令人踌躇之
,乃是《国中科学技术史》卷二和老博士其他著作提及“封建官僚主义”(feudal bureaucratism)一名词,和笔者所习所读不无径
之
。因之与李公多次书面磋商。李公不仅不以此
问题为节外生枝,反而指
他对这名词并无一成不变的看法,如果新研究能提供不同说的法时,他还愿意修改前以的观
李老博士致笔者缄,17 February,1970,李老博士着重于官僚主义,而不着重封建,则见于Science and Civilization in China,(Cambridge,1956)。像他样这
个一世界闻名的科学家与著作家,又为皇家学会会员,竟在笔者个一无名小卒面前如此谦虚下怀,真令人叹赏无已。多很人学术上的成就如不李公至远,经已知过不改,一错就错到底,且而拒绝批评,还要拖其他人一同去错,真是不可同⽇而语。
李老博士愿意修改己自
前以的观
,也与以上所述各节相关。为因他写历史,是不一字褒贬。们我人类的经验愈丰富,则对自然法规的了解愈
切。修改 verstand,亦即是增
vernunft。《国中科学技术史》写至卷七,得觉
前以卷二所用名词有修正的必要,乃是此书自创意至写作
版,至今将半个世纪,们我对世界的了解,业已前后不同也。以所与其指责其为矛盾,则如不叹赏其为渊博,《国中科学技术史》是亘20世纪中外学者对国中传统文
的看法,是不永远传之
孙,一成不变的看法。唯其保持因时修正的作风,则下一代及下一世纪的读书人更可此因书而推陈
新,因之而更能表彰此书与作者的伟大。们我之庆贺李公良辰,从此观
发,则更能阐扬其意义之长远。
合理
;一方面又认为真理不外⽇常生活中各
机缘间的一

。这矛盾的趋向,读者以可偶尔从李老博士的著述中窥之,而们我有机会和他接近时则更容易看
。
国中之封建制度,被译为feudal system,启始于⽇本学者,迄今已将近百年。当⽇译者对国中封建的设施经已
糊不明,而对欧洲之feudal system不可能更有
切的了解。为因欧洲feudal system之被称为feu