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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张荫桓朋谋纳贿,薰犹同器,泾渭杂流。元规污入,能无嗟诧。
又五月初八日记:
樵野来,告初六与军机同见,上以胡孚宸参折示之,仍斥得贿二百六十万与余平分,蒙温谕竭力当差。又云:是日军机见东朝起,责以为当办廖公,力求始罢。又云先传英年将张某围拿,既而无事,皆初六日事也,余漫听漫应之而已。
此已在翁同获严谴,行将出都之时。观翁所记,两人心情如画,张荫桓说这些话,意在安翁同,已派步军统领英年围拿,而居然无事,意谓绝不致连累翁同。翁出以“漫听漫应”的态度,则已知张确曾纳贿。由此可知,翁即或不被严谴,仍能当权,用张荫桓亦必存戒心。
在翁获谴时,张謇在京。日记中所记,倾倒之意,溢于言表。如光绪二十四年四月十八日记:
看张季直各种说帖,大旨办江北花布事,欲办认捐及减税二端,又欲立农务会,又海门积谷事,欲重惩阻挠者,此君确是霸才。
又二十日记:
午约张季直小饮,直谈至暮,毕竟一奇才。
张謇此时服阕入都供职,本有一番振兴实业的计划,想取得翁的支持,大展鸿图。翁既罢官,照常情论,张的计划,自难实现。但张謇反而急流勇退,仍照自己的计划进行,定力、毅力,见机而作的识力实皆有过人之处,成功绝非偶然。
黄遵宪,字公度,广东梅县的客家人。举人出身,久在国外充任中级外交官。陈右铭巡抚湖南时,他以盐法道署理臬司,参与新政,首创民治,其言曰:“众亦自治其身,自治其乡而已。由一乡推至一县、一府、一省,以迄全国,可以成共和之郅治,臻大同之盛轨。”仿外国巡警之制,设保卫局。黄遵宪实在是地方自治及警界的老前辈。
他著有一部《日本国志》,戊戌维新时,光绪曾向翁同索阅,因此得拜使日之命。不意摒挡出国,行经江宁时,政变发作,朝廷密谕两江总督将黄遵宪看管。其时伊藤博文来华游历,先赴京师,转至上海,又至重庆,转武昌,到江宁,为黄遵宪说情,总算只得了一个革职的处分。
黄遵宪办外交很有一套,《清史稿本传》:
(使日参赞)移旧金山总领事,美吏尝借口卫生逮捕华侨满狱。遵宪径诣狱中,令从者度其容积,曰:“此处卫生顾及于侨居耶?”美吏谢,遽释之。
但客家人,脾气强项者居多,黄遵宪亦复如此,所以人缘很坏,翁同光绪二十二年九月二十一日记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