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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(4/7)

的男人,有责任庇护她不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。

“秉忱,你答应我先搬回去好吗?”她眼睫毛犹沾著晶莹的泪珠,轻声的请求著。

他只得点头答应。“好,让我在这儿多待一、两天,再搬回去好吗?”

“嗯。”她在他怀中点了点头,抹去泪水笑道:“这样我比较安心,不管你回去之后,会发生什么变化,我绝不后悔!”

“傻瓜!我不会做出让你后悔的事,你大可放心。”他信心十足的说。尽管环境恶劣,他亦有决心与之对抗。

明珠由小侠的口中得知秉忱已搬回家住,心里得意非凡。一切的事,均在她掌控中进行,令她产生一种报复后的快感。

“那你家楼下花店的女孩,不是很可怜吗?”她继续旁敲侧击,打探如意的感受。

“咦,你好奇心可真强。”小侠这回没有给她答案。如意的伤心何必告欣他人?

“人难免有好奇心嘛,你想想,那么巧,刚好给我们看到那个场面,吓──真吓人!活像电影上的画面,四、五个彪形大汉竟出现在一家小小的花店,我当然想弄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嘛。”明珠将自己的行为合理化。

“现在全给你弄清楚了,满足你的好奇心了吧。”小侠撇了撇嘴。为了她的好奇心,这几天他成了包打听的了。他有时直接去探如意的口风,有时暗中去白家观察。不过他从白展雄和父母的谈话中所获最多。“你呀,准是一整天关在这里,没事干,闲得发慌,才爱管人家闲事。”

“嗯哼。”她轻哼一声。“也许吧。”

“怎么?你还打算窝藏在这里多久?”

她装出一副可怜相。“你想赶我走了吗?”

“不是赶你走,你想想,你总不能一直躲在这儿吧?何况我姊姊下个月就要回来处理卖这幢房子的事了,到时我就没办法再窝藏你了。”

“放心,在下个月以前,我的事情应该已经解决了,不会再麻烦你了。”

“那真是阿弥陀佛了。”他双手合十说道。

“哼。”她横他一眼。相处了近十天,她跟他已经混得很熟了。“你真的这么讨厌我?”

“好啦,好啦,怕了你了,等一下带你出去玩,高兴了吧?”他自己其实也想邀她出去玩。

“这还差不多。”她似笑非笑的撇了撇嘴说。

“想去哪儿玩?”他问。

“嗯,”她侧著头想了一下。“先去看场电影,然后你骑车载我去兜风。”

“就这样?”他张大眼睛问。

“就这样!”她点点头。

“好,那就走吧!”他抓起外套甩在肩上。

“好。”她也很干脆的答应。从前她鲜少以朴素的原本风貌见人,总得经过一番精细的包装,展现风华经代的姿容,来炫惑众人的眼光。那种感觉虽然很棒,但她现在却爱上如今的朴素风格;一条泛白的牛仔裤,粗毛线衣,厚重的牛仔外套,配上一张洗尽铅华的脸。如此的简单,感觉却是那么的轻快、舒畅。她爱上这种感觉。“走吧!”

当她跨上小侠的机车后座,便很自然的把双手圈在他的腰上。在不知情的人眼中,他们看来恰是一对散发青春热力的年轻爱侣。

看完电影出来,他们找了一家小店进食。如今明珠已然习惯在路边摊或小吃店吃东西,这些日子,她三餐加上消夜都是如此打发的。

其实她大可打电话到餐厅叫外卖的食物,但一来她怕小侠发现了起疑,二来也想过过和从前不同的生活,所以她现在每天都在巷口的那家面摊用餐,和老板也混得相当熟了。

“几点了?”明珠问。她的表太耀眼,索性不戴了。

“四点半。”小侠咽下一口面说。

“差不多了,我们走吧。”她站起来。

小侠也跟著站起来。付完帐后,他跟随在她身后说:“还太早了,大度路要晚一点才好飙车。”

“那我们现在要去哪里?”她问。

“嗯,还是先去骑车,有了摩托车,什么地方不好去?”

“也好。”

小侠的摩托车寄放在一个地下停车场,是计时收费的。把摩托车取出来之后,他们漫无目的的在街上兜来兜去。小侠把车速放慢,回头问:“我们去哪?”

“随便。”她此刻也没有特别想去的地方。

“那我们先去KTV唱歌,好不好?”

“随便。”

“你没有意见的话,那我们就先去唱歌,晚一点再去飙车。”

“随便。”她还是这句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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